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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安置
龙陵县“十二五”两区规划项目落到实处
发布日期:2015年12月28日 20:40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

2011年以来,龙陵县按“以移民村组为基本单元,优先解决突出问题”的原则要求,“十二五”期间共计安排实施了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项目66个,总投资11808.79万元(包括避险解困资金1760万元),向上级争取移民专项资金11575.79万元,争取其他专项资金190万元,自筹资金43万元。

项目包括移民新村建设项目2个,总投资104.5万元,其中:申请移民专项资金104.5万元;基本口粮田及配套水利设施项目5个,总投资402.71万元,其中:申请移民专项资金402.71万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1个,总投资3781.39万元,其中:申请移民专项资金3781.39万元;社会事业项目13个,总投资920.39万元,其中:申请移民专项资金687.39万元,其他专项资金190万元,自筹资金43万元;生产开发项目4个,总投资4839.8万元,其中:申请移民专项资金4839.8万元;避险解困项目1个,总投资1760万元,其中:申请移民专项资金1760万元。

项目实施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验收制等制度。项目的建设与管理方式有两种:一种是龙陵县移民局委托乡镇实施,签订《委托代建工作协议书》约定工作职责,明确权利义务,乡镇政府作为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项目实施单位;另一种为龙陵县移民局安排现场代表,设置项目监理,具体负责项目的建设实施。在项目资金管理上,委托乡镇实施的项目,由实施乡镇财政所进行管理核算,采用报账制,项目完工后将相关资料报送至龙陵县移民局;县移民局组织实施的项目,按照施工合同和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工程竣工后进行验收、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