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及李克强总理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指示。龙陵县高度重视投资环境和招商引资工作,近年来先后出台招商引资各项政策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及投资软环境建设。
一是出台招商引资考核激励机制和招商行为作风纪律相关规章制度。通过建章立制、细化责任、严格落实责任奖惩,着力构筑大招商格局。使全县各乡镇各部门都有积极主动与企业亲近的服务意识,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执行招商有关活动,思想意识上明白招商行为与企业的“亲”“清”关系。
二是创新招商方式,拓展招商空间。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和组建外派招商服务分局。县委县政府一把手亲自带队外出拜访西安隆基、中钢科研、北汽集团等大企业和商会组织积极对接有关项目、开展招商活动,邀请长春皓月集团、北京建工等企业来龙投资考察,外派招商服务分局长期在国内几大经济发达地区开展招商活动,宣传推介龙陵资源与投资环境。
三是组建企业服务团开展企业服务工作。出台《龙陵县关于组建企业服务团的实施意见》,在县直部门乡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中抽调思想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人员组成服务团进驻落地企业开展服务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在注册、投资、建设、运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是主动服务、营造良好投资环境。推行项目代办制,为外来投资企业全程代办服务,坚持以工业园区为平台,以政务服务中心为依托,全面推行项目审批全程代办制,为进驻龙陵工业园区的项目提供从注册到开工所涉及的审批服务,进一步缩短了审批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取得了以服务促发展的良好效果;加大协调服务力度。建立企业服务登记卡,职能部门随时深入基层开展服务工作,尽力为外来投资企业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对无法解决的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争取尽快解决;主动地为在谈项目和已签约项目做好协调服务,让项目尽快签约、落户龙陵,所有新签约项目,县招商局均派出专人负责配合企业办理公司注册、项目立项等前期工作。
五是加强法治、诚信政府建设。在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决策上,实行“一事一议”的项目严格按照民主、科学、程序、合法签约,对已签约的项目严格按照合作协议抓好跟踪落实,督促双方项目资金及时到位,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项目的履约率,在重大项目推进上,县级领导挂钩重大项目,明确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具体抓项目推进落实工作,做到“一个项目、一个领导、一个班子”的项目协调服务工作机制。(龙陵县招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