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全县石斛质量安全监管,龙陵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县森林公安局组成县石斛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组,分别于11月13日,11月16日到象达镇和龙山镇河头街两个全县石斛交易比较集中乡镇开展石斛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开展此次整治工作,检查组重点对石斛种植经营户是否在石斛采收前向有关部门提出检验申请、是否检验合格取得合格证明后才上市交易、石斛调运前是否向林业部门申请办理植物检疫证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时,检查组并认真向石斛种植户宣传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石斛种植户要严格按照云南省地方标准《紫皮石斛》、《地理标志产品龙陵紫皮石斛》和“六项规范管理制度”进行种植。
此次整治,检查组共出动执法人员16次,检查经营户60户。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有石斛质量安全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