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全县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切实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经营秩序,确保机构改革职能优化后市场监管和执法办案工作再上新台阶,龙陵县市场监管局四举措加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实行局领导分工挂包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由分管领导对分管股室、挂钩联系的乡镇市场监管所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分管挂钩办案机构的行政执法工作考核承担领导责任。
二是实行全员办案和案件主办工作责任制。全局执法人员全员参与行政执法办案工作,在日常监管中,做到会发现案源、会办理案件、熟悉办案程序,同时要作为案件主办人轮流办理案件,且对所主办的案件质量负责。
三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办案相关制度。认真落实案件挂牌督办制度、案件主办人制度、自由裁量权制度、案件备案制度,全面推行说理式办案文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秉公办案。
四是强化行政执法督查考核。县局将结合局机关各股(室)大队、各乡镇市场监管所2019年度市场监管工作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将行政执法办案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检查、同考核,并不定期对各办案机构执法办案工作进行督查和通报,对行政执法办案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