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龙陵县人民政府网!
自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以来,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立足自身职能职责,认真开展清理整改工作。截至5月底,保留类电站8座,已全部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工作,完成整改率100%,整改类电站24座。已完成整改20座,完成整改率83%;退出类电站3座,已经全部退出,整改率100%。目前我县小水电站清理整改完成率已经达到89%,清理整改工作计划7月底全部完成。
上一篇: 龙陵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稳步推进
下一篇: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