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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
龙陵县安委会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发布日期:2016年08月03日 09:19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

7月23日至24日,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成立五个专项督查组,对全县各乡(镇)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了整改通知,督促整改到位。此次督查主要采用听取乡(镇)汇报、抽点实地查勘、查阅台账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重点督查了各乡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地质灾害等各行业领域工作开展情况。

经检查,10个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各部门都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和各级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不断深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强化汛期安全责任落实,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各类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断提高预警预报和应急保障能力,目前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督查结束后,被督查单位纷纷表示要及时整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同时,要以此次专项督查为契机,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有序、有效地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