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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工作
龙陵县认真组织开展农村统计数据质量检查
发布日期:2016年07月05日 16:13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

按照《云南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龙陵县统计局从7月4日开始,由局长王仙华带队,组织局分管领导、农村统计专业人员,深入各乡镇对全县农村统计数据、农村统计基层业务规范化操作规程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检查组每到一个乡镇,通过实地查看,听取乡(镇)村统计业务人员工作汇报,查阅统计台账、相关资料等方式,对基层基础工作、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数据采集加工处理和审核上报、数据评估、基础台账建设、产粮大县调查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与乡镇领导交换了工作意见。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各乡镇要认真贯彻省、市、县政府关于新形势下统计工作的意见,认真执行《龙陵县统计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切实加强农村统计基层业务规范化建设。二是保持乡(镇)、村(社区)统计人员的稳定,尽可能减少兼职的工作量,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好农业农村统计工作。三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农村统计方法制度,加强数据联审评估,坚决杜绝统计数据造假和弄虚作假行为。四是进一步加强村(社区)统计基础建设,确保数出有源、数出有据,从源头确保统计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