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和《云南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及《保山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的要求,为切实改善我县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有效预防和控制疾病发生和传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结合我县实际,龙陵县爱卫会制定了《龙陵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龙爱卫发〔2015〕3号)。根据我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大力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大力整治县城环境卫生,整治重点场所、行业环境卫生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二)切实加强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县城公用设施建设,加强农村水质监测和改厕工作,努力推进农村垃圾污水治理。
(三)持续推动有益环境卫生的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卫生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生态创建活动,持续开展文明创建活动。
(四)建立健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健全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完善病媒生物防制机制,不断提高公民健康素养。
2016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工作计划
(一)按照《龙陵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的要求,努力完成各项指标。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争取获得更多群众的支持
(三)争取上级资金投入,加强乡镇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及乡村路面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