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龙陵县将健康扶贫工作纳入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共同推进,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健康扶贫政策,努力完善综合医疗保障政策体系,努力解决全县因病致贫难题。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抓好全县的健康扶贫工作,该县制定出台了《龙陵县健康扶贫实施方案(2016—2020年)》,提出了健康扶贫的7项主要任务;调整充实了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龙陵县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认真研究、统筹推进健康扶贫工作。研究出台了《龙陵县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的实施方案》。县卫计局会同相关部门转发落实了《云南省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方案》、《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南省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实施方案》,对健康扶贫工作进行补充完善,确保健康扶贫工作精准。
二是认真开展因病致贫返贫筛查。认真做好因病致贫动态管理。根据全县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工作的要求,认真开展了应纳未纳及返贫群体健康状况的调查核实工作。根据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数据显示,在45种重点疾病中,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病人数最多的前九种疾病分别是重性精神病、脑血管病、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气肿、类风湿性关节炎、多部位骨折、急性心肌梗塞、先天性心脏病、髋、膝关节病。
三是认真落实“三个一批“工作。新农合实现贫困人口全覆盖。2017年,实现了全县61748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100%,贫困人口参保个人自付部分由财政全额承担。认真落实云南省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就诊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严格落实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的工作要求,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生病住院无需缴纳住院押金,设置了“一站式”结算窗口,实现医保、大病保险及医疗求助“一站式”即时结算,确保救治对象方便、快捷享受到健康扶贫医疗保障政策待遇,缓解贫困人口垫付医疗费用压力。积极开展好大病专项救治。将县人民医院作为我县贫困人口大病救治的定点医疗机构。共有12名副主任以上医师和1名主治医师组成大病专项救治临床诊疗专家组,为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提供诊疗技术支持及服务。对全县首批患9类15种大病的175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立了救治台账,确保做到一人一档一方案的集中救治。四是扎实开展眼部疾病健康扶贫行动。从2017年7月起,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到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进行白内障、翼状胬肉、睑内翻倒睫三种疾病手术,实行医疗费用100%报销。截至目前,共为109名贫困患者实施眼部手术,免除医疗费用金额10.37万元。
四是启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为切实解决全县广大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2017年7月全面启动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截至11月底,已签约居民102075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31910人,残疾人签约2012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签约127人,全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4%,重点人群签约率达到73%,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100%。
五是认真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统计工作。为抓好健康扶贫30条措施的落实,组织对2017年1月1日起,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到各级医疗机构就诊的医疗费用的情况认真开展调查,确保下步健康扶贫补助资金的兑付及时准确。
六是加大健康扶贫宣传力度。认真做好全市统一制发的健康扶贫宣传挂图的张贴工作,落实到县乡村三级的所有医疗卫生机构。采取发放宣传单,设置健康扶贫宣传专栏、进行健康扶贫政策到村入户宣讲等形式,及时做好对贫困人口的健康扶贫政策宣讲工作。以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生大病及长期慢性病患者为主要对象,及时发放《保山市健康扶贫服务证》,共发放全县10个乡镇健康扶贫服务证5680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