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是中华民族历史的见证。2023年以来,龙陵县文旅局认真贯彻落实加强非遗保护的各项政策措施,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非遗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非遗项目挖掘成效明显。立足当前文旅工作实际,统筹协调非遗挖掘保护工作,积极组织各乡(镇)广泛开展第九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推荐挖掘申报。经过论证评审,专家评审组建议将“傈僳族木刮”“傈僳族婚俗”“阿昌族服饰”“傣族织锦”等16个项目纳入龙陵县第九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名录,建议将赧老美、曹跃林、曹朝林、杨兴芬等26名传承人申报为龙陵县第九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非遗传承保护持续发力。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强化龙陵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建设,有效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营造非遗保护良好社会氛围。全县目前共有非遗项目66个,传承人81人。其中,省级非遗项目8个,省级传承人6人;市级非遗项目32个,市级传承人41人;县级非遗项目26个,县级传承人3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