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全县“网吧”管理水平,规范网吧经营行为,构建和谐有序的公共网络环境,针对我县现阶段“网吧”存在的问题,3月15日下午,龙陵县公安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在县公安局大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全县网吧管理工作会,龙陵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李正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周平,消防大队参谋张美萍出席会议,龙陵辖区内18家网吧业主和从业人员以及县公安网安大队全体民警共40余人参加。
会上,龙陵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李正平对“网吧”管理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要求各“网吧”业主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网吧”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网吧”业主要建立健全“网吧”内部的管理制度,网安大队也要建立健全“网吧”检查、监督制度,做到管理工作规范化;三是严格落实“四实”登记,严禁出现未成年人上网、持他人证件上网等违规现象;四是自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坚决杜绝各类安全隐患问题。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周平就《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相关内容进行了讲解培训,并对我县“网吧”现阶段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要求,宣读了《文化部关于加大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的通知》(文市函【2010】458号)。县消防大队参谋张美萍、网安大队长赵尚文分别就“网吧”日常消防安全知识、《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云南省公安机关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组织了学习。
会中,网安大队教导员王斌通报了2015年全县网吧管理工作情况,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一是网吧“四率”仍未全部达标;二是网吧违规行政案件仍时有发生;三是网吧内部安全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目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赵尚文大队长对2016年网吧实名制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网吧经营者必须逐人核对上网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凭本人二代身份证上网;二是严禁网吧虚假登记、使用他人身份证为上网人员提供服务;三是严禁网吧使用公用身份证和逃避安全技术措施提供上网服务等违规行为。
会后,与各网吧业主签订了《网吧安全管理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