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通知,推进旅游企业扩大复工复业。恢复跨省(区、市)团队旅游。调整旅游景区限量措施。旅游景区要继续贯彻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接待游客量由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30%调至50%。在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采取预约、限流等方式,开放旅游景区室内场所。
龙陵县文化和旅游局大力宣传《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落实支持文旅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转型发展相关措施的通知》(云财教[2020]127号)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六项措施”,支持文旅企业发展。“六项措施”包括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景区门票补助、促进重点文旅项目加快建设、支持文旅企业提质升级和产品创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