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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草原
龙陵:全面推进林长制 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21日 10:38 浏览:[] 作者:赵丽娜 来源: 打印

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龙陵县按照“问题在一线解决、项目化思维推动、典型示范带动”路径,推动林长制从“全面建立”逐步走向“全面见效”,用好林长制这根“绿色指挥棒”。

找准问题促思想“破冰”。从林长制实施的过程来看,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问题,基层没有认识到林长制工作的重要性,把它当作一项常规工作或是“一阵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制定印发了《龙陵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定责、履责、督责、问责全程闭环制度体系。建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担任林长制领导小组双组长和双总林长的组织体系,结合县处级领导挂包乡镇指挥体系,明确县级林长31名,县级总督察1名、副总督察2名,分别划定了责任区及落实联系(责任)单位,设立乡镇级林长158名,村级林长145名。

抓实项目促问题“破解”。制定《龙陵县县级林长任务清单》和《2022年度县级林长责任区推动落实重点工作问题清单》,明确各级林长做什么、怎么做,让责任和任务落细落小落地。已完成异地植被恢复项目0.039万亩,完成国家造林补贴试点低效林改造项目2万亩,森林抚育项目0.94万亩项目前期规划、落地上图及作业设计编制工作。继续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的实施,目前完成融资共计1.36亿元,完成林地林木流转45818.9亩。通过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草原修复项目、发展林草产业建设等工程,全县生态建设得到全面提升,2022年森林面积为308.49万亩,森林覆盖率73.62%,森林蓄积量1610万立方米。

打造样板促典型“破局”。除了做好省、市安排的“规定动作”,龙陵县积极借鉴各地先进典型经验,突出“协同、联动、衔接”,打造具有龙陵特色的样板。在全市率先探索创新启动《龙陵县“林长制+检察”协作机制》,明确线索及案件移交程序,形成信息共享、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联合协作新局面。同时在保护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林长+绿色生产方式”“林长+绿色产业等模式”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努力把生态优势变成经济优势。加快构建林农专业合作社、林业龙头企业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科学合理促进林下产业向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全县从事林产业的企业171家,培育石斛规上企业8家,全县石斛专业合作社26个,培育云南省绿色食品牌十大名品1个、20佳创新企业1户。特色林草产业发展势头强劲,今年完成石斛新植面积3900亩,全县总面积达3.9万亩,预计产量9000吨,预计产值58.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