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林业局等国家8部委《关于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的通知》精神。2月20日,龙陵县召开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会,对全县2016年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陡坡地生态治理任务需求上报等工作作安排部署。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蒋文超参加会议并作讲话,会议由县林业局局长张有林主持。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林业局等部门领导,以及各乡镇分管领导、国土所、林业站等负责人共70多人参会。
会上,蒋文超强调,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是《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的“稳定和扩大退耕还林范围”,是《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的“扩大退耕还林还草”。项目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推进连片特困地区脱贫致富,有利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会民生等。同时对下步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各乡镇要及时调整充实退耕还林工程领导小组,加强对退耕还林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龙陵县退耕还林工作不拖全省、全市的“后退”。二是全县陡坡耕地重点坡度大于25度以上区域,在摸底调查中,要遵循“农民自愿申报、林业部门组织实施”的原则。三是各乡镇在规划过程中要统筹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产业发展等因素,不得盲目规划和强迫退耕,严禁“虚报数据”。四是要各司其职。县退耕办要加强对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各成员单位要相互沟通协调,做好积极配合好摸底调查工作;各乡镇要切实抓好辖区内的摸底调查等工作。五是参加摸底调查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若发现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与此同时,蒋文超还传达了“2月16日省、市电视电话会精神”,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营造森林防火群防群控的氛围,要按照“三线责任制、四个责任人”要求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做到责任到人、层层落实,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张有林代表县退耕办在会上提出四点具体要求。一是各乡镇要迅速开展土地丈量、小班调查、合同订立等相关工作,并与3 月5日前提交相关材料、3月底前报批作业设计,8月底前全面完成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任务。二是要严格按照《云南省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方案》、《作业设计》、技术标准等要求抓好项目质量管理。三是各乡镇必须要明确专门的联络员,负责每月25日前与县退耕办联络沟通相关工作。四是各乡镇要制定专人具体负责项目档案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