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草原
兀鹫、蛇雕绝望中获救
发布日期:2017年01月24日 16:40 浏览:[] 作者:刘世璋 来源: 打印

2017年1月龙陵县林业局收容救助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高山兀鹫、蛇雕各1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兀鹫、蛇雕自身情况,报经市局批准,送往保山市野生动物救助站养护1只,野外放生1只。

1月17日下午5点左右,木城乡乌木寨村桦桃林组村民陈贵超,路经潞江边大沙坝时,发现一只大鸟躺在路边扑扑直跳,不能飞翔,陈贵超赶忙跑过去抱起大鸟,受惊的大鸟愤怒的抓咬他的双手,在这样的危险情况下,陈贵超依然没有放弃大鸟,忍痛查看大鸟伤情。大鸟左腿受伤肿胀,双脚被一条废弃的绳索緾住,在妻子的帮助下,他小心翼翼的解开绳索,抱回家中救治,并向乌木寨村委会、木城乡林业工作站报告。龙陵县林业局野保办接报后,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赶赴现场。经查,大鸟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高山兀鹫,鸟重16斤,主食哺乳动物尸体,除左腿受伤外,其他部位无大碍。

2017年1月20日,保山市、县政法委领导莅临河头蛮旦组调研途中,发现一只黑雕落到了水中,欲飞无力,看到此状,领导们不顾危险,找来树干,把鸟轻轻移到塘边,将其救起喂食,并移交龙陵县林业局。经查,该黑雕属国家二级保护动蛇雕,又叫凤头雕,主要以蛇为食,也吃蜥蜴、蛙、鼠类、鸟类和甲壳动物,无外伤,身体健康。

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规定〉的通知》及《云南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报市保护办批准:1月17日陈贵超救助的兀鹫,因受伤及绳索緾绕时间过长,身体虚弱,不能飞翔,不适宜野外放生,在龙陵县林业局野保办、乌木寨村委会、木城乡林业工作站三单位领导的监督下,陈贵超把兀鹫移交给保山市野生动物救助站养护。1月20日政法委领导救助的蛇雕,因难饲养、年幼,身体健康,适宜放生。于1月22日将蛇雕送往龙陵至腾龙桥老路边的森林中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