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草原
龙陵县及时开展森林防火专项督查
发布日期:2017年01月30日 15:40 浏览:[] 作者:郁云江 来源: 打印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丽江市玉龙县石头乡“1.20”森林火灾的批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抓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省市领导作出批示要求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从林业局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专项督查组,由县林业局长、县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张有林,县林业局党委书记杨波带队,于1月23日至25日,分两组到10个乡镇、林场和保护区,就全县落实“1.20”森林火灾批示精神进行专项督查。

督查期间,督查组一行采取“听、查、看、问”的方式,重点对乡镇、林场、保护区的领导批示要求贯彻落实、野外火源管护、痕迹资料管理等方面情况进行了随机督查。通过实地督查,督查组代表县委县政府就如何抓好当前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提出六点要求。一是各乡镇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森林防火要求。克服松懈思想,对当前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和再落实,务必把责任和措施落实到山头地块、细化到每个环节每个人,提前抓好森林防火的预防和防控工作。二是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媒介,综合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三是各乡镇要利用好护林员、生态护林员等队伍力量,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的巡护巡查和火灾隐患排查,做到不留隐患、不留漏洞、不留死角。四是各乡镇要加大督查力度,对由于防火资金落实不到位、野外用火管护不到位、火灾隐患整治不到位等6个“不到位”、1个“不得力”的情形,导致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的,将及时启动问责程序。五是要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护,做好林区、林缘的监督管理、查缺补漏和整改等工作。六是要保障通讯畅通,坚持24小时应急值班带班制度,确保做到早发现、早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