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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六条措施专项整治退耕还林突出问题
发布日期:2017年02月16日 09:44 浏览:[] 作者:刘晓姗 来源: 打印

我县采取六条措施专项整治退耕还林突出问题,确保重点工程顺利实施。 

一是精心组织,切实加强领导。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林业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县林业局办公室、计财股、退耕办、稽查办、资源站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设立办事机构,组建专项整治工作组,落实专人,明确职责,加强领导协调,包抓检查督查责任落实。 

二是总体安排分段推进,分级明确落实任务。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全县专项整治从2016年12月30日起至2017年2月20日结束,对项目进行全面自查。主要从信访案件办理、政策执行、资金使用和工程管理等四个方面,把自查检查任务逐级落实到乡镇、村、组、户。 

三是突出整治重点,全面自查检查。重点自查检查是否按规定和程序受理、及时查处群众信访举报案件,是否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新一轮退耕还林计划任务是否全面完成,退耕地块落实是否在文件规定范围内、是否尊重农民意愿、是否与农民签订了退耕还林合同,退耕地流转是否依法进行、程序规范,是否存在侵害退耕农户利益问题,退耕还林林地的林权证是否按规定发放等;退耕还林工程资金使用是否存在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截留侵占、贪污私分、挥霍浪费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对农户的补助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是否按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兑现,种苗费是否按规定使用等;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完成、苗木成活、保存情况和档案管理是否规范,还生态林是否得到有效保护、还经济林收益率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等。 

四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落实宣传责任,明确宣传任务,采取电视、网络、微信、会议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县林业局主动公开举报电话、地址、邮箱,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五是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加强督查检查保质量。涉及政策落实、资金管理、制度建设问题的,由县林业局计财股会同局纪委以及退耕办酌情处理;涉及个人或集体以权谋私、收受贿赂或存在各种利益输送问题的,由县林业局纪委分级受理查处,问题重大的,向检察部门移交。工程管理检查对上一轮退耕还林按照10%随机抽查,对2015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进行全查。政策检查主要访谈村干部、退耕农户,与他们面对面、一对一交流,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对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将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意见,下发整改通知,各乡镇要在收到下发整改意见一个月内,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情况上报。 

六是强化问题整改,严肃执纪问责。县林业局将组织对存在的普遍性、共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政策机制;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完善规章制度,查漏补缺。从政策执行、资金管理、工程管理三个方面着手开展专项整治和长效机制建设。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依法依规分级分类处理,采取约谈、通报、批评等措施,严肃追责,公开曝光,做到举报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