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当前旱情持续,气温升高,风高物燥,野外火源增多,森林火险等级日渐攀升和扩张的严峻形势,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党委、政府的指示精神,筑牢“防字当头、无火是功、有火是过”的责任意识,切实抓实、抓严、抓好森林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森林高火险期不发生或少发生森林火灾。3月6日,龙陵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在县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召开高火险期督查安排会,县森防指常务副指挥长、县林业局局长张有林同志主持会议,传达贯彻了3月3日全市林业工作会议市政府丁副市长讲话精神,“有火必问责、一案双查”,森林高火险期市级启动地空森林防火巡查,保山航空护林站直升机每天(上午、下午)巡护2次,空中宣传森林防火,市纪委监察局派出2个地面明察暗访组,深入全市乡村巡查,对不履行或履行森林防火职责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严厉追责、问责。
会议从三个层面对高火险期的督查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一是县指挥部成员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深入挂钩乡村、林场检查指导森林防火工作,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县指挥部派出2个督查组,分别由专职副指挥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率队赴乡村、林场(保护区)、护林点、瞭望台、学校、农户,重点检查上次督查整改落实情况和森林高火险期安排部署执行情况。三是由县监察局副局长率队,重点对违规用火治理专项行动进行纪律督查,凡是发现乡(镇)、林场、保护所在专项行动中不作为、不及时查处违规用火,对违规用火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处的,因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一律按《龙陵县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给予问责。
会议明确要求:一是各督查组要把工作做深、做细,敢于直面问题,指出问题要一针见血,经得起考验,不能怕得罪人而含糊其词。二是在督查过程中发现的烟点要及时报告,对一天内发生3起以上(含3起)违规用火案件的乡镇要给予通报,形成森林防火高压态势。三是对森林防火经费不到位,重点林区路口未设置防火检查站、林业站工作人员未归队等情形,要与乡政府主要领导讲清楚,尽快落实。四是督查组督促检查不到位、发现不了问题、发现问题整改不落实的,要负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