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十八大以来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国家民委副主任赵勇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的谈话——凝心聚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及省、市、县关于“创民”工作文件会议精神,切实提高干部职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主题意识。

二是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创民”工作的领导,把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全面融入扶贫工作。

三是在扶贫项目安排上,坚持向少数民族地区倾斜,先后安排沪滇协作扶贫资金400余万元,重点投入少数民族非遗产业刺绣编织手工艺品加工、生态鸡养殖、中华蜜蜂养殖等产业和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增加少数民族群众的收入,改善出行条件。截至目前,新建、改造提升道路9.75公里;通过采取“村党总支+公司+合作社+非遗+农户”的模式成立专业合作社3个,在县城东坡森林公园建立少数民族非遗展示厅1个,3个合作社解决妇女就业问题183人,其中建档立卡户90人,占49%,并带动农闲时参加民族工艺品加工妇女1300多人,实现创收10余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