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
龙陵县农业局再敲“警钟” 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06日 10:31 浏览:[] 作者:朱玉艳 来源: 龙陵县农业局 打印

6月4日,我局以周一学习为契机,传达学习了廉政文章月月读第五期《乔迁宴一办再办为哪般--浙江云和县国税局干部违规举办乔迁宴被查处》,以此为反面案例给农业局全体干部职工再敲“警钟”,并重点做了相关要求。

一是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不得同城各单位之间、上下级之间用公款相互吃请;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陪餐人数超标,不得接待中提供烟酒;不得审批报销手续不规范,不得无接待审批单,不得无接待清单,不得无公函或电话记录;不得虚开公函变相吃喝,或是一次公务接待虚开多份公函提高接待标准。

二是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农业局全体干部职工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要严格执行报备制度,不得少报多办、多地分办、多时分办;不得办理乔迁、升学、生日宴等。

据了解,我局年内没有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