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
县农业局严格落实脱贫攻坚工作财经纪律
发布日期:2018年10月24日 14:55 浏览:[] 作者:朱玉艳 来源: 龙陵县农业局 打印

为进一步严肃脱贫攻坚财经纪律,厉行勤俭节约,减轻基层负担。10月22日上午,县农业局传达学习了《县联席办关于在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期间严格交纳伙食费的有关规定》,并做了相关要求。

严禁不交伙食费。农业局所有干部职工到所挂村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在村用餐的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向村交纳伙食费。

严禁用农业局支持村的资金冲抵挂包干部职工和驻村工作队员的伙食费。不得安排村接待,确需就餐的人员,按实际用餐顿数直接交纳伙食费。交纳伙食费标准视工作开展情况而定,如长期下派驻村开展帮扶工作的,按村的伙食费标准交纳伙食费,如临时性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的,按县级制定的伙食费标准交纳伙食费。

严禁不开具伙食费收据报销。农业局所有干部职工到村就餐的,由村开具伙食费收据,并作为报销差旅费的依据(“三同”工作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