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
龙陵县农业局进一步严明机构改革期间财经纪律
发布日期:2019年03月13日 14:31 浏览:[] 作者:朱玉艳 来源: 龙陵县农业局 打印

为进一步严肃机构改革期间财经纪律,3月11日,县农业局利用周一集中学习会传达学习了《中共龙陵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龙陵县委组织部关于机构改革期间严禁突击花钱和私设“小金库”的通知》龙纪〔2019〕2号文件精神,并做了相关要求。

严禁突击花钱。县农业局严禁突击采购办公用品和办公设备;严禁突击给挂包村或其他单位钱物;严禁突击用公款相互宴请或赠送纪念品;严禁突击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以及其它各种名义突击花钱行为。

严禁私设“小金库”。严禁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严禁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严禁以项目费、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严禁以经营收入不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严禁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严禁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严禁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及使用其他方法和手段设立“小金库”的行为。

据悉,经县纪委驻农业局纪检组督查,未发现农业局在机构改革期间突击花钱和私设“小金库”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