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龙陵县农业农村局党组高度重视,于2019年12月30日组织召开了各股室、二级单位负责人会议,党组书记、局长张志恒传达学习了《中共龙陵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龙纪〔2019〕17号文件精神并做了相关要求和具体工作安排。

1月15日,龙陵县农业农村局对二级单位进行了纪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重点对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或有价证券;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违规占有占用、违规插手干预或参与经营);定制赠送收受高档酒茶及其他特殊定制品、“天价烟”;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非正常公务活动或超出公务接待范围接待;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或宴请;以人情往来名义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工作纪律方面等问题进行了监督检查。经查,县农业农村局不存在相关问题。

在监督检查的同时再次传达学习了《通知》精神并做了进一步要求。
一是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定不移纠治“四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二是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维护”,把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和县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新动向新表现,聚焦县纪委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和通报的各类反面典型案例,认真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坚持抓早抓小,抓常抓细,做到早部署、早提醒、早预防,持续深化和巩固纪律作风建设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三是重点强调,凡2020年1月1日后查出,发生在党的十九大后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做出处分决定的同时一律见人、见事、见细节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