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大力倡导移风易俗和文明节俭新风尚,为党员干部树牢纪律之弦。龙陵县农业农村局传达学习了《中共龙陵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2020年清明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督查工作的通知》(龙纪〔2020〕3号)文件精神并做了相关要求和具体工作安排。

4月3日,龙陵县农业农村局对二级单位进行了纪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重点对是否存在奢侈浪费,在祭奠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未经批准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以各种理由各种形式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红包”、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以及其安排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娱乐活动等;非正常公务活动或超出公务接待范围接待;违反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无组织纪律观念、不报告或未经允许随意离开工作地;公车扫墓、公车探亲访友等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的行为;赌酒赌博;工作纪律方面等问题进行了监督检查。经查,县农业农村局不存在相关问题。

在监督检查的同时再次传达学习了《通知》精神并做了进一步要求。
一是节日期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
二是要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强化内部控制,在严控“三公”经费上下功夫、出实招、动真格、见实效。
三是进一步增强抓作风改作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巩固深化作风建设,一体推进不敢、不能、不想,努力实现治理“四风”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