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龙陵县水务局认真落实水利部“把水土保持工作重心切实转变到监管上来,在监管上强手段,在治理上补短板”的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总思路,结合一线工作法,三举措有序推进水土保持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县水务局成立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宣传教育活动方案,明确了各项活动内容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宣传工作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多种宣传形式为载体,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浓厚氛围和声势。在交通主干道设悬挂水土保持宣传标语3条;3月22日在抗战纪念广场设立宣传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多人次。有效增强了全民水土保持意识,确定了“水土保持,人人参与”的思想观念,进一步增强了全县干部群众的水土保持法治观念和意识,对依法防治水土流失,改善县域生态环境面貌,推动生态修复和治理措施的落实起了积极作用,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强化水土保持监管。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审批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从源头上把好预防水土流失关。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扎实推进生产建设单位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通过对生产建设项目的日常巡查、“双随机”抽查,打破生产建设单位侥幸心理,杜绝了选择性执法、人情监管现象,及时查处“未验先投”和不依法履行水土保持行为;利用“天地一体化”监管手段,重点对“未批先建”、超范围扰动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并查处,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实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监管无死角。
进一步加快水土流失治理速度。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及时统计数据,认真分析研判,将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水土保持成员单位。切实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采取封育保护(封禁治理和围栏封育)、保土耕作和地埂植物带等措施,促进生态自我修复,为保护水土资源、改善环境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