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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龙陵县水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
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8日至4月27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龙陵县水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21日,县委巡察组向水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市、区)巡察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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