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工作
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简报第14期 龙陵“五措施”力推县级“无违建”示范点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16日 16:08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

为进一步加快提升人居环境行动步伐,做到“看有样子、做有法子”。龙陵县采取“五措施”措施聚力推进白塔水乡县级“无违建”示范点建设,并形成了组织到位、培训到位、服务到位、群众支持到位、整改到位及整改成效明显的“五到位一明显”特点。  

落实组织保障力推示范点建设。全县成立了提升人居环境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在抓好全县提升人居环境相关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县城及乡镇“无违建”示范点创建工作,为全盘推进全县“无违建”示范点创建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落实舆论宣传力推示范点建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提升人居环境微信群等媒介大力宣传提升人居环境的经验做和工作进展等内容。目前全县累计印发《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手册5000余册,在《人民网》《保山日报》《龙陵新闻网》等媒介刊发各类新闻信息350余条次。全县氛围的营造为白塔水乡“无违建”示范点的创建打牢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基础。  

落实培训指导力推示范点建设。县人居办以如何创建示范点为主要内容,采取专题培训、现场培训、交流培训等方式,加大示范点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同时为确保白塔水乡“无违建”示范点成为全县的“典范”,县人居办还明确了专人负责示范点的技术服务指导工作。  

落实标准统一力推示范点建设。为统一示范点建设标准,在创建白塔水乡小区示范点过程中,重点从治理方式、整改方法、结构形式等方面下功夫抓整治。如在治理方式上,采用拆除和整改相结合方式;在整改方法上,实行个人自行整改,整改费用自行负责;在结构形式上,主要以轻型结构为主,屋顶加盖的以坡屋顶形式为主,低于屋顶加盖的采用平屋顶、弧形顶等形式;在材质使用上,以树脂瓦、彩钢瓦和玻璃为主;在颜色选择上,屋面颜色以灰色为主,突出整体颜色的和谐。  

落实创建路线图力推示范点建设。在下步工作中,全县将坚持“依法依规、尊重历史、区别对待、逐步解决”原则,有计划有步骤稳步推进“无违建”示范点创建工作。同时严格落实“无规划不建设、先审批后建设”要求,对于未批先建或未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和严肃查处。目前白塔水乡已完成治理150户、1.35万平方米,分别占总户数和总治理面积的83.3%和89.5%。其他30户的治理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计划2017年6月底全部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