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仍有个别司机心存侥幸,贪杯误事。此次酒驾醉驾专项整治活动,让我认识到酒驾醉驾既违反了法律规定,又缺失社会公德。作为公职人员,我将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和社会公德,做到知法于心、守法于行,自觉维护公职人员的社会形象。”参加酒驾醉驾专项整治活动后,县人社局年轻干部小李坚定地说。

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有效预防党员、公职人员违规饮酒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近日,龙陵县人社局围绕“四个一”扎实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工作,引导督促全体党员、公职人员深刻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从根源上杜绝“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开展一次专题学习。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法纪红线不可逾越、法纪底线不可触碰”的理念,不断增强法纪意识和自律意识。
开展一次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醉·醒》,并通报近期酒驾醉驾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案明纪、以案说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和公职人员守住生活警戒线,严格“八小时之外”自我管理,牢固树立道德高线、远离纪律红线、不碰法律底线,自觉维护好人社良好形象。
组织一次全员承诺。组织全局50名党员、公职人员签订《龙陵县党员、公职人员拒绝酒后驾驶承诺书》,进一步释明法律条规、明确责任追究,使每一名党员干部职工切实强化对自己、家庭、单位和他人负责的意识,坚决杜绝侥幸心理、麻痹思想,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行为。
开展一次宣传活动。充分运用网络媒体、微信公众号、电子大屏等媒介,围绕“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问题开展拒绝酒驾醉驾的主题宣传,进一步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引导形成良好社会风气,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