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进一步加强离休干部医药费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搞好我县离休干部医药费管理工作,从2016年起,我县离休干部实行持卡就医即时结算。同时,提高离休干部医药费节约奖励标准。离休干部医药费节约奖励标准从原来的年奖励4000元提高到10000元,离休干部年度内没有报销医药费的,奖励给10000元的现金,报销不足10000元的剩余部分,全部奖励给个人。
实行离休干部医药费持卡就医即时结算,不仅方便了离休干部就医结算,避免了离休干部或家属往返报账签字确认的手续,而且提高了医保经办工作服务质量。提高离休干部医药费节约奖励标准,对鼓励离休干部节约使用医保基金将起到积极作用,将进一步促进离休干部医药费的管理工作。
(医保中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