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重点抓好“两节”期间农民工工资
支付保障工作
为严防元旦和春节期间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龙陵县采取五项措施,重点做好“两节”期间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根据相关要求,调整充实了“龙陵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两节”期间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并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龙政办电〔2015〕1号),统筹抓好我县“两节”期间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二是工作前置,认真排查。要求建设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责,认真开展自查和排查,发现隐患和苗头,及时妥善处置,避免拖欠工资情况发生。三是落实《保山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公示牌制度》(试行)和《保山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管理制度》(试行)。要求每个施工工地设立维权公告牌,注明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举报电话,进一步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效避免和减少了拖欠工资情况的发生。四是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力度,杜绝发生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众性事件。县人社局深入龙陵县境内大的建筑施工企业,做了全面排查,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限时进行按要求整改落实。五是耐心细致,认真处理投诉举报案件。为方便广大劳动者咨询投诉,县人社局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确保举报投诉案件“件件有落实”。1月1日至19日,共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3件 ,追回农民工工资346万元,涉及农民工44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