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龙陵县采取三项措施,确保社保基金保值增值。2015年底龙陵县社保基金结余37670.79万元,社保基金保值增值1025.65万元,比2014增加428.19万元,增长71.66%。
一是调整存储结构。对照《保山市社会保险基金存储结构优化方案》,结合我县实际,逐步调整各项社保基金存储结构,确保基金优化存储增值。二是争取优惠利率。根据保山市人社局《关于补记社会保险基金利息的通知》,协同县财政局与各家银行进行协商,争取社保基金存款优惠利率,签定合作协议,并补记2015年1月以来的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利息,确保基金保值增值。三是建立制度机制。建立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定期报告制度,建立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监督机制,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