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全面启动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
保障政策试点工作
12
月2
日
,龙陵县印发了《龙陵县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政策试点暂行办法》,标志着龙陵县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政策试点工作全面启动实施。
今年,龙陵县被确定为保山市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政策试点县。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龙陵县立足县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要求,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龙陵县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政策试点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明确了参保险种、参保对象、缴费补助和衔接方法,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努力让全县0.66万被征地农民人人享有养老保障,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被征地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