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上午,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了14名农民工送来的锦旗,感谢工作人员仅用6天时间就为他们讨回被拖欠了一年多的“血汗钱”。
12月10日,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周某某等14名农民工反映称,2018年他们在某村道路混凝土施工班组务工,工程结束后,云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工程未结算为由拖欠14名农民工工资共计19万余元,向农民工出具了工资欠条,并加盖公司公章。但是,一年多来,该公司并未向农民工支付工资,经多次催要无果。为此,周某某等人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求助。
经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调查了解,此工程属层层分包,公司与包工老板相互推诿,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后经多方协调,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12月16日向14名农民工一次性支付了工资、误工费、车旅费等费用共计2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