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确保退休人员充分共享社会经济发展红利,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龙陵县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文件精神,圆满完成了养老金的调整工作。
此次调整范围为参加我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且在2019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方式主要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共涉及企业退休人员2830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2770人。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月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达2776元,月均增加养老金164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达6407元,月均增加养老金189元。1-7月共调整补发退休人员待遇693万元。从8月起,全县退休人员按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逐月发放。 (付桂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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