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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工作
以集中教育为契机 切实加强社区矫正人员在矫服管意识
发布日期:2018年07月31日 18:45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

7月23日至7月27日,龙陵县司法局结合半年来社区矫正人员危险驾驶罪呈上升趋势这一特点,以各司法所开展集中教育为契机,邀请“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志愿者黄维青律师到各司法所开展法治讲座,集中教育会上,黄维青律师重点从酒驾和毒品危害,就酒驾的危害、酒驾的处罚和毒品及吸毒对身心的危害、吸毒对社会的危害、毒驾的危害及处罚等做了专题讲解。社区矫正大队负责人就矫正工作提了要求:一是明确自己的身份,摆正自己的位置,彻底认罪悔罪,摒去错误认知,树立在矫服管意识,严格遵守各项矫正规定,积极参加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各项活动。二是要做到七个慎重,即:慎选出行区域,不超出市区范围;慎选娱乐方式;慎用手机通讯,不出现关机、呼叫转移、人机分离等;慎参加社会活动;慎结交朋友,不接触对自己矫正不利的矫正人员;慎饮酒;慎进娱乐场所。三是做到九个禁止,即:禁止出境;禁止乱用身份证住宿、上网;禁止定位手机发生人机分离、停机、呼叫转移现象;禁止在互联网上发表和转发发布、传播含有危害国家安全、民族团结、宗教政策、社会秩序以及侮辱诽谤他人的信息;禁止接触不利社区矫正的人员;禁止参与群体性事件;禁止任何形式的越级上访活动;禁止不请假外出,外出一律需经司法所或县区司法局批准;禁止进出酒吧、网吧等娱乐场所参与酗酒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通过开展专题讲座教育,社区矫正人员法治意识、身份意识和纪律得到增强,达到了预期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