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全覆盖宣传的目标,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自然资源法治观念,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自然资源法治观,积极践行生态文明理念,提高依法依规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意识,扎实推进自然资源法治文化建设,着力深化普治融合促进基层依法治理,提高全县广大群众遵守和执行自然资源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2025年3月17日至18日,由龙陵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林业林草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县司法局,共同组成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工作组,到龙新乡开展宣讲。

在乡村组的支持全力配合下,宣讲组在龙新乡人民政府、勐冒村民委员会、龙新村民委员会、黄草坝村民委员会、廖家寨村民小组、徐家寨村民小组、中寨村民小组、坡头寨村民小组、杨家寨村民小组、椅子山村民小组、半坡村民小组、陆家村村民小组、老荒田村民小组、吴家寨村民小组、西边村民小组、坪子村民小组、倒淌水村民小组,通过召开乡村干部职工会、户主会的方式,对干部职工、村两委、村民代表、村民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云南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云南省龙陵黄龙玉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文件。

通过宣传,强化干部职工对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理解与执行能力,提升村民代表及户主对相关法规的认知,引导广大群众依法依规保护和利用自然资源,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增进社会公众对自然资源领域工作的认识、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