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于2024年11月8日审议通过,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1986年颁布实施以来的第一次大修,对保障国家矿产资源安全、促进矿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为做好新老法律高效衔接,龙陵县自然资源制定宣传方案,要求各自然资源管理所利用乡、村、组微信群转发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确保宣传不留死角。

2025年3月3日、3月4日、3月6日龙陵县自然资源局、龙陵县司法局深入龙新街、勐冒街、黄草坝街开展宣传活动,以“严厉打击无证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为宣传重点,通过摆摊设点,悬挂标语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现场咨询等形式进行宣传,耐心细致为群众释疑解惑,使广大人民群众明白未取得采矿权,擅自采矿的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耕地保护政策等知识进行宣传。

本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和开展一对一、多对一宣传400余人次,为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的实施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