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不动产登记局
关于万家强户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作废公告
编号:2017-003号
兹有龙陵县平达乡平达村五社万家强户,坐落于龙陵县平达乡平达村五社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因保管不善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现公告作废土地证号为龙集用(92)字第001900号的土地使用证。本公告期限为15天,自2017年8月09日至2017年8月23日。
如有异议请反馈龙陵县不动产登记局电话:0875—6128181。
特此公告
2017年08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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