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末,龙陵县户籍总人口30.58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2.03万人,居住着傈僳、彝、傣、阿昌等23个少数民族。2021年至今我县累计争取各级民族专项资金4708万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生态保护等中心工作,聚焦少数民族地区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文化发展等方面,助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民族专项资金助力产业振兴。乡村要振兴产业振兴是重点,我县充分利用民族专项资金,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发挥民族专项资金,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特色产业。2021年以来,投入民族专项资金2098万元用于民贸民品企业扶持、萝卜、洋芋、松茯苓种植产业基地项目建设等产业发展,不仅为村集体经济增收,也为农村劳动力找到了新的致富路,让村民实现了在“家门口赚钱”,有力推动了少数民族乡村振兴发展。
民族专项资金助美乡村建设。乡村要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我县科学合理利用好民族专项资金,为我县少数民族地区打造生态宜居的生活环境,2021年以来,投入民族专项资金2111万元用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建设、民族村寨旅游提升、木城乡垃圾处理站、污水处理厂等项目建设,项目的实施对提升少数民族地区人居环境水平效果显著,为发展民族特色村寨旅游业打下牢固基础。
民族专项资金助力文化振兴。乡村要振兴文化振兴是保障,我县借助民族专项资金之力充分保护挖掘少数民族特色文化,2021年以来,投入民族专项资金508万元用于傣族花棍技艺培训、阿昌族服饰、篾制品收集展览、民族手工艺融合创新发展,以及举办的少数民族传统节日活动,如木城乡彝族的火把节、勐糯镇傣族的泼水节、龙山镇阿昌族的窝罗节等特色民族文化项目,让少数民族文化得以传承发展,同时也吸引不少游客前来观赏,带动了乡村旅游发展,增加了少数民族的收入。
通过项目实施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有效助力了乡村振兴,项目实施的过程彰显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的意义,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