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在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同时,结合实际,部门协作,夯实基础工作,“三落实”促社会保障资金监督管理。
一是落实“社银一体化系统”监督管理工作。从今年6月起,在社会救助资金发放中每月按时将数据直接推送省级救助发放系统—社银一体化进行审核,通过农村商业银行代发户直接发放,发生代发不成功数据及时反馈,经民政业务人员及时核实后,再进行数据推送,待发放完成后按月做好对账工作。截至2020年11月底,我县已发放社会救助资金8838万元。
二是落实社保基金省级统筹管理工作。按时完成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管理划转工作,实行省级“收支两条线”管理,目前划转工作运行平稳,企业养老和工伤保险金能按时足额正常发放。截至2020年10月底已上划两项基金14182万元,有效地提高了基金的抗风险能力。
三是落实建立完善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每个乡镇预留备用金1—2万元,适时予以补充。实行专款专用,财政所专账核算。做到救助对象、申请事由、救助金额三公开。坚决防止出现挤占、挪用、截留、套取临时救助金等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确保备用金规范和安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