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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工作
龙陵县严控“三公经费”显成效
发布日期:2016年01月11日 12:41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

 

龙陵县以“廉洁、节俭、增效”为目标,切实推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效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强化源头管理。出台了《龙陵县“三公”经费预算及审计监督办法》,要求各部门对“三公”经费实行单独分项列支,财务人员要严格审核“三公”经费支出,各项支出一律控制在预算核定标准内。

二是强化支出控制。实施全面预算管理,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从严控制一般性开支,确保“三公”经费零增长。

三是强化监督问效。以建设“阳光财政”为目标,加强“三公”经费动态管理、跟踪问效,督促全县10个乡镇76 个预算部门通过政府网对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015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235.69万元,下降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