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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及时足额入库,龙陵县按照《云南省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管工作及征管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认真抓好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管工作:一是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责任,为库区基金征收管理工作奠定良好的组织和思想基础;二是加大稽查力度。规范程序,严格征管,定期不定期对发电企业缴纳的库区基金进行稽查,确保库区基金及时足额入库。
截止12月底,龙陵县征收上缴库区基金895.70万元,为省级下达任务626万元的14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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