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评价对象。龙陵县将民生资金、部门财政收支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评价工作重点,选取乡镇、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专项资金收支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二是保证评价质量。根据部门实际按照财政绩效管理的要求制定并结合实际,对不同评价项目、及评价部门分别制定印发了《龙陵县2015年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明确各环节工作要求、廉洁纪律等,推动绩效评价工作有序开展,确保评价工作质量。
三是创新评价方式。评价工作由财政局绩效评价股牵头、其他股室配合开展,首次聘请中介结构专业技术人员,充实队伍,在专业技术结构上满足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需要。
四是强化评价应用。对绩效评价结果应采取“五个相结合”加以应用,即: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与预算资金安排相结合,与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相结合,与通报、报告和公开相结合,与责任追究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