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分管财务的副镇长、财政所所长任副组长的龙山镇财政所业务内控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强化岗位监督。镇党委政府及时抽调新招公务员充实财政所1人,对不相容岗位进行分设,强化制约监督机制。
三是强化印鉴管理。财政所对公章、业务章、银行票据分别入柜分人保管,私章由个人负责保管,有效防范因印鉴遗失或管理不规范引起的资金管理安全风险。
四是强化制度建设。镇党委副书记牵头,党政办公室人员协助财政所制定规章制度,完成工作人员岗位监督牌、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内部管理制度上墙公示,同时对当年的惠农政策、财政政策、部门预算、龙山镇收到的资金按用途、建设地点、项目金额及时上墙公示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和透明度,并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避免“灯下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