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将财政资金的安排和使用置于阳光之下,龙陵县财政局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有关决算公开的具体规定与要求,积极安排部署,全面做好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工作。
一是明确公开责任。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各预算单位为部门决算公开的主体,由县财政局主动加强与各预算单位的沟通协调,负责指导预算单位积极稳妥地推进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公开任务。
二是明确公开内容。除涉密信息外,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所有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的基本概况、综合财务收支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和使用情况,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使用本级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单位的“三公”经费决算数等,并对增减变化原因进行说明。
三是明确公开要求。要求各部门自收到本级财政部门批复决算之日起20日内,主动在部门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后,要求各部门积极关注舆情反映,认真做好解疑释惑工作,积极采纳合理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截至9月18日,全县153个单位,包括59个行政单位,73个事业单位,11个汇总部门,10个乡(镇)人民政府和部门以及67个一级预算单位的决算数据全部公开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