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因村制宜,明确一事一议投资项目范围。使用范围主要为村内户外的农村道路建设、小型农田水利、人畜饮水工程、公共绿化、文化活动室、文化广场等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二是依规而行,正确引导村民筹资筹劳。依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量力而行、群众受益、事前监督、上线控制的原则,结合乡村实际,合理确定筹资筹劳方案及标准。
三是阳光操作,规范筹集资金和劳务使用行为。按照村务公开的要求,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政策标准、实施办法、办事程序、服务承诺、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筹资筹劳清单、资金使用及结算等情况进行全面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四是科学管理,促进项目建设步伐。对10个乡镇普惠制、普惠制增量、美丽乡村基本信息全部录入一事一议项目信息库,确保一事一议项目实施的准确性、完整性,使各项目走向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
五是全程督查,务求建设项目保质保量。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将一事一议项目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乡镇项目办、村组监管员对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