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确保民生资金“安全第一”。坚持“专账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专人管理”的原则,明确职责到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每一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有效防止民生资金截留、挪用。
二是确保民生资金“排序优先”。认真落实财政民生支出预算,优先保障民生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优先加大财政对民生的投入,建立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民生项目资金落实到位,并按照“特事特办”原则,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三是确保民生资金“落实到位”。定期组织开展重点民生资金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对每一笔民生专项资金从项目批复、公开公示、实施、落实等环节入手进行监管,特别是加强对惠农“一卡通”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监测银行发放反馈信息,将民生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落到实处。
四是确保资金监管“制度健全”。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管资金,制定了《龙陵县规范民生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重点对资金的使用范围、拨付程序、审批权限、监管职责、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和规范,确保民生资金管理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