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把审批四关筑牢第一道防线。把好备案审批关,在各预算单位需要采购货物和服务时,须提供相关资料如采购说明、采购管理股核实采购情况、单位资产情况等。经审核汇总后报局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委托采购机构才可按规定开展业务;把好采购关。在组织实施采购过程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章制度进行采购;把好合同订立关,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中标供应商后,供购双方当事人按照规定订立合同,内容必须真实、具体、责任分明具有法律严肃性。把好验收审查关,在验收审查中做到及时、专业、规范并填写《政府采购验收单》。
二是以学习制度指导政府采购筑牢第二道防线。向各采购单位下发《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常识问答宣传》,做好政策宣传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流程,确定采购额度、严格落实采购单位申报环节审严把责任关;之后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各项制度文件,吃透政策精神,严格按照规定开展采购工作。
三是以监督助力政府采购筑牢第三道防线。加强对采购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是采购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完整、规范的监督机制是政府采购制度有效实施的根本保证,完善财政部门综合性监督与监察、审计部门专业性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配合,形成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