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乡镇农村敬老院财务管理,规范敬老院财务管理工作程序,切实提高全乡五保户集中供养对象的生活水平和保障质量,乡财政所联合乡民政办,采取三项措施,进一步加强乡敬老院财务管理。
一是狠抓敬老院管理队伍建设。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对乡财政所、民政办、敬老院相关财务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参训人员基本掌握了民政会计科目的设置、记账和核算方法等民政会计基础知识,提升了会计工作水平,提高了对强化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认识。
二是强化敬老院资金管理。建立健全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集中供养的五保户的五保金、低保金等,银行卡由乡人民政府民政办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并于每月收到县民政局拨付资金2日内转存入财政所指定的银行账户管理。设专人、专账进行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专项核算。敬老院抽选五保户代表参与监督,及时公示存入指定账户的情况。
三是严格资金支出管理。敬老院取得的专项资金实行分管领导审批,支出票据必须按财经制度有关规定,由经手人、证明人签字,经乡社会事务办负责敬老院工作人员审核,分管领导签批后方可报账,经由财政所进行会计收支核算,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并按要求定期向县民政局报送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相关报表,接受县民政局和县财政局的检查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