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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项目施工条件差,施工环境恶劣,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龙陵县在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中强制推广工伤保险制度。并将施工单位到龙陵县社保中心登记参保作业的工程款拨付的作为前置条件。
工伤保险参保方式实行按工程项目计提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方式参保,保险费按项目合同总价的1‰计算缴纳,此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不缴费。参保人员实行动态实名制参保管理,要求施工单位规范项目施工期内全部人员的用工管理,建立劳动用工动态花名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表等台账,并及时将用工花名册提交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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